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为建设和谐文明的龙凤教育而努力奋斗
——2008年4月8日在“我与城市共赴文明”活动启动大上的讲话
教育局局长 姜海峰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龙凤区教育局根据大庆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在这里举行龙凤区教育系统“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文明素质,引导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树立和谐健康、文明向上的教育风气,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牵动,以“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为主题,以建设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为目标,大力弘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为构建和谐大庆、魅力大庆、文明大庆贡献力量。为了把我区教育系统“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下面我讲以下几点希望:
第一、要提高对“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主题实践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提高国民文明素质的需要;是大庆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需要;学校是传播文明的阵地,每个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学生是社会文明的传播者,在社会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教育系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化对主题实践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积极的姿态,组织好主题实践活动,参与好主题实践活动,做社会文明的践行着,引领者。
第二、要明确“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市教育局对主题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学校要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打造和谐、文明、平安校园,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教师要做到: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七条禁令”,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学生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家庭中做个好孩子,学校里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提出本校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和德育建设年活动,结合教师、学生思想道德、文明礼仪行为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尊师爱生教育,助人为乐精神教育等,使每个教育工作者和学生自觉改掉不文明陋习和行为习惯,树立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尚,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和培育健康文明的合格人才。
第三、要加强领导,确保“我与城市同赴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必须要提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组织。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否广泛、深入,这是开展实践活动的前提。各校要以这次启动仪式为契机,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采取有效形式,营造主题实践活动氛围,使教育系统每个成员积极、自觉地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各项制度、措施是否落实,这是开展实践活动的基础;各校要制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明确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切实抓好规范的完善和各项制度的检查与考核。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是否坚强有力,这是创建的关键;学校要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组织,对活动统筹安排,统筹管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办人民满意教育。
同志们、同学们:建设文明大庆需要全体大庆人的努力,建设文明校园、树立和谐健康文明教育风气,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全体学生的努力,希望全系统上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努力把我区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一个和谐、进取、文明、创新的龙风教育而努力奋斗!让我们与大庆同赴文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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