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招生办工作简报
2008年3月3日,省招考办就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通知中规定:报名时间为 3月3日至3月25日。
报名办法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集体面报;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单位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面报;在省内户口所在地以外市或县借读、补习的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就地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考生,由各地招考办安排在4月5日之前补报。艺术类、体育类冰雪项目考生不再报名。凡须通过高考录取(含保送生、高校单考单招生)的考生均须按时报名。
报名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另外,参加保送、非通用外语单独考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参加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单考的考生到报考的普通高等院校报名后,由招生院校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到省招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被录取的考生将无法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各地招考办受理报名后将名单报我办普招处。
提醒考生注意的问题:一是经考生填报并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是全省高考报名结束,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予补报,不再更改信息;三是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我办在市招办召开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会议后,依照市招办的部署以及省招办印发通知中的规定,现将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时间段划分如下:
1、 3月6日,对我区四所高中(19中、四中、39中、60中)划分报名号段。
2、 3月7日——16日,四所高中进行信息录入。
3、 3月17日——19日,对各校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 3月20日——22日,受理社会考生及往届毕业生报名工作。
5、 3月25、26日,分别到四所高中进行现场摄像以及体育考生录指纹工作。
6、 3月26日——28日,进行数据整理
7、 4月4日,上交08高考数据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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