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市级示范校检查评估的通知
庆教联发〔2007〕31号
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
市级示范校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各申报学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是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市语委办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按照省语委办制定的评估标准,拟于6月中下旬对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申报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中小学校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经基层单位推荐,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名单:
大庆市湖滨学校
大庆市龙凤区第一小学
大庆市龙凤区第五小学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第一中学
大庆市石化第一小学
大庆市石化第四小学
大庆市石化第六小学
大庆市第三十九中学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金山堡小学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先锋小学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中学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北完小学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实验小学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大同区第一小学
大同区第二小学
大同区第三小学
大同区林源小学
大庆市三十五中学
林甸县一中
林甸县四中
林甸县实验小学
林甸县教育幼园
二、 自查整改阶段(
各县区语委办协同申报单位对照省定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同时上交自检自查报告。
三、 检查评估阶段(6月12日-25日)
市语委办将组成检查评估组(包括语言文字专家和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达到省规定标准分的学校将被授予首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并将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推荐到省里,参加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黑龙江省将于下半年命名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四、 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按照《黑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黑教[2006]129号)规定的标准(细则见附件)执行。
市级示范校标准:幼儿园满分为98分,总评分达到88分以上为市级示范校;小学满分为102分,总评分达到92分为示范校;中学满分为100分,总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为示范校。
五、 评估程序
首先,听取申报学校的工作汇报。其次,查看自查整改报告(或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一次。随机听课一到两节。
六、 评估日程安排
龙凤区(一小、五小、龙凤一中)
石化总厂一小
石化总厂(四小、六小、三十九中学)
湖滨学校
红岗区(金山堡小学、先锋小学、杏树岗中学)
大同区(林源小学)
大同区(区一小、二小、三小)
6月15下午
大同区三十五中学
杜蒙自治县(北完小学、蒙古族实验小学、杜蒙四中)
林甸县(一中、四中、实验小学、教育幼儿园)
七、 评估组成员
组 长:
戴良木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闫 枫 市教育局语委办副科长
王宝君 市教育局高中科副科长
黄 丽 油田教育中心义教科 省级测试员
成 员:
崔 岩 龙凤区语委办
李方田 让胡路区语委办
张 海 大同区语委办
史玉秋 油田西苑小学教务处主任 国家级测试员
陈力伟 萨区爱心小学教师 国家级测试员
蒋晓燕 油田新潮学校教师 省级测试员
刘丽娟 总厂十小 省级测试员
张万生 林甸三合中学主任 省级测试员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
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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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 估 标 准 |
分 值 |
评估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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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管 理 工 作 27 分 |
B1 组织机构 |
C1.有分管领导,1分 |
6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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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有工作机构,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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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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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有工作网络,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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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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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管理措施 |
C6.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列入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内容,2分 |
6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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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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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开设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培训、教育活动,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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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内容,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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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制度建设 |
C10.把语言文字达标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2分 |
7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开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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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评优条件,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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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学生评优条件,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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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录用教师资格条件并已实施,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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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宣传工作 |
C14.校内醒目位置有长期性宣传标语牌,并与校园文化融为一体,2分 |
6 |
查看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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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坚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且丰富多彩,面向社会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2分 |
查看图文资料,听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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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宣传效果好,全体师生员工了解语言文字法,2分 |
开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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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资料档案 |
C17.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及语言文字规范政策、标准、知识类必备书籍、资料,1分 |
2 |
查看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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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档案管理妥善,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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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普 及 普 通 话 和 汉 语 拼 音 教 学 37分 |
B6 教学语言 |
C19.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所有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8分,课上有一名教师或学生使用方言,扣0.5分 |
8 |
听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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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校园语言 |
C20.学校集体活动、会议等场合使用普通话,2分 |
5 |
开座谈会,实地了解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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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校园内教师与教师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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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校园内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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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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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教师 普通话水平 |
C24.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和测试,6分;培训或测试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6 |
查阅培训计划、普通话测试单,抽查等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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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适龄教师98%以上测试达标,且有20%以上的一段达标率,6分;一级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但只要应测试教师达标率低于98%则此项不得分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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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学生 普通话水平 |
C26.95%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课程标准对说读的要求,4分 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4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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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管理者 普通话水平 |
C27.学校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90%达标,6分 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6 |
查阅成绩单抽查等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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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拼音教学 |
C28.小学一年级入学即有汉语拼音教学内容,1分 |
2 |
查看教材抽查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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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学生能准确拼读且能整体认读音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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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 估 标 准 |
分 值 |
评估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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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规 范 用 字 38分 |
B12 校园用字 |
C30.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14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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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校刊、板报、橱窗及各种宣传栏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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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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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公文、印章 |
C33.公文、印章、领导名片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6 |
实地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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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教学用字 |
C34.教师讲义或其他书面材料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14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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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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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多媒体、幻灯、投影等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听课或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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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7.教师板书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听课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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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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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