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4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出《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持久地开展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6年黑龙江省启动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2007年我市有20所学校达标,并被授予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也是今年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工作计划,拟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中小学校(幼儿园)填写申报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上报,同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二、 自查整改阶段(5月20日-9月10日)
各申报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交自检自查报告。申报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要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与创建教育名市相结合,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
各县区语委办根据申报单位的自检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指导。也可以开展县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 检查评估阶段(9月12日-30日)
市语委办将组成检查评估组(包括语言文字专家和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校,将被授予“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由市语委办推荐,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没有达标的学校,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达标后,同下一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一起命名。
四、 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按照《黑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黑教[2006]129号)规定的标准(细则见附件)执行。
市级示范校标准:幼儿园满分为98分,总评分达到88分以上为市级示范校;小学满分为102分,总评分达到92分为示范校;中学满分为100分,总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为示范校。
五、 评估程序
一是听取申报学校的工作汇报(要有书面材料)。二是查看文件、资料(包括自查整改材料、听课笔记、教案、试卷等)。三是召开教师座谈会(10人以上)一次;抽检学生书写能力和阅读能力;随机听课两到三节;实地查看用字情况。
六、 评估日程
另行通知
七、 评估组成员
组 长:
戴良木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闫 枫市教育局语委办副科长
黄 丽远望小学副校长 省级测试员
史玉秋西苑小学教务处主任 国家级测试员
成 员:
刘志武肇州县语委办
李多强林甸县语委办
李春明龙凤区语委办
张 海大同区语委办
陈力伟萨区爱心小学 国家级测试员
蒋晓燕新潮学校 省级测试员
刘丽娟总厂十小省级测试员
张万生林甸县三合中学 省级测试员
任 岩第六十六中学 省级测试员
曹佳群祥阁学校省级测试员
何鸿燕市直机关第四小学 省级测试员
附件1:
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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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 估 标 准 |
分 值 |
评估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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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管 理 工 作 27 分 |
B1 组织机构 |
C1.有分管领导,1分 |
6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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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有工作机构,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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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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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有工作网络,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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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有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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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管理措施 |
C6.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列入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内容,2分 |
6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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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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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开设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培训、教育活动,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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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内容,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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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制度建设 |
C10.把语言文字达标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2分 |
7 |
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听汇报、开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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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评优条件,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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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学生评优条件,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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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录用教师资格条件并已实施,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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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宣传工作 |
C14.校内醒目位置有长期性宣传标语牌,并与校园文化融为一体,2分 |
6 |
查看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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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坚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且丰富多彩,面向社会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有三年以上的相关活动材料,2分;有二年活动材料,1.6分。 |
查看图文资料,听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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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宣传效果好,全体师生员工了解语言文字法、省条例,2分 |
开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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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资料档案 |
C17.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及语言文字规范政策、标准、知识类必备书籍、资料,1分 |
2 |
查看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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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档案管理妥善,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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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普 及 普 通 话 和 汉 语 拼 音 教 学 37分 |
B6 教学语言 |
C19.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所有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均使用普通话,8分,课上有一名教师或学生使用方言,扣0.5分 |
8 |
听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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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校园语言 |
C20.学校集体活动、会议等场合使用普通话,2分 |
5 |
开座谈会,实地了解 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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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校园内教师与教师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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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校园内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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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使用普通话,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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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教师 普通话水平 |
C24.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和测试,6分;培训或测试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6 |
查阅培训计划、普通话测试单,检查等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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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适龄教师98%以上测试达标,有20%以上的一级达标率,6分;一级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但只要应测试教师达标率低于98%则此项不得分,全部语文教师的一级达标率低于50%,扣0.5分,一级达标率达到100%,加0.5分。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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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学生 普通话水平 |
C26.95%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课程标准对说读的要求,4分 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4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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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管理者 普通话水平 |
C27.学校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90%达标,6分 达标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6 |
查阅成绩单检查等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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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拼音教学 |
C28.小学一年级入学即有汉语拼音教学内容,1分 |
2 |
查看教材抽查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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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学生能准确拼读且能整体认读音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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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 估 标 准 |
分 值 |
评估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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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规 范 用 字 38分 |
B12 校园用字 |
C30.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14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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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校刊、板报、橱窗及各种宣传栏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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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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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公文、印章 |
C33.公文、印章、领导名片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
6 |
实地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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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教学用字 |
C34.教师讲义或其他书面材料用字规范,6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14 |
抽查 | |
|
C35.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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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多媒体、幻灯、投影等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听课或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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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7.教师板书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听课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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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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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学生用字 能力 |
C39.90%的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汉字,2分 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4 |
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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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90%的学生能够正确书写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汉字,字形、笔顺规范,2分 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
说明:幼儿园 B11 C8 C12三项不查,则满分为98分
中 学 B11不查,则满分为100分
小 学 所有项均查,满分为102分
附件2:
大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申报表
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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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管理工作 (27分) |
普及普通话 (37分) |
规范用字 (38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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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评 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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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检查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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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公章)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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