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市中小学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油田教育中心、总厂教育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教信息中心[2008] 13号》精神,推动全市中小学校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挖掘教育教学优秀课件成果;提高学科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探讨和交流现代教育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与推广;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大庆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市多媒体课件大赛”。本届大赛将秉承前三届大赛“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的举办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面向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通过权威的专家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教育部教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一、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08年6月16日—9月5日
二、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可将参赛课件分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
三、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网络版与单机版课件分别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一)教学内容
1. 内容完整,知识点无遗漏;
2. 教学内容正确,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
3. 用语、符号、图表符合国家规范;
4. 符合教学要求,体系规范、完整,结构严谨;
5. 充分的资料或网络资源链接,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二)教学设计
1. 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交互良好,模拟实践环境,注重能力培养;
3. 配有适当习题,有对习题的在线评判或学生自学的效果评价,有作业提交和反馈功能。
(三)技术性
1. 合理的安装、启动和退出方式;
2. 界面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有章节导航功能,没有链接错误;
3. 启动、链接转换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4. 能根据需要选用最适当的制作工具,应用效果好;
5.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如视频、声音、动画,并具有相应的控制功能;素材结构规范合理;
6. 只允许添加与课件有关的插件程序和系统文件。
(四)艺术性
1. 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符合视觉心理;
2. 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配合恰当,符合教学主题;
3. 制作精细,吸引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其他要求
1. 课件具有较大推广价值,设计新颖且有创意;
2. 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3. 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4. 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不得超过3人。
四、奖励办法
1、作品奖
设特等奖一名,高中、初中和小学组分别设一等奖(参赛作品10%),二等奖(30%),三等奖(30%)。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
1. 参赛者须将《参赛回执表》填写完整,在9月5日前提交至本届大赛组委会。
2. 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3. 参赛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课件及演示课件各一份,可将《参赛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在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4. 参赛课件评审费60元/件,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
七、联络方式
单 位:教育信息中心 课件大赛组委会
电 话:4680071 4684443
联 系 人:杜国富 张立颜
参赛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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