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模范标兵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2007年11月,区教育局开展了以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为了总结这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成绩与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榜样,将活动引向深入,区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先进集体和涌现出的模范标兵、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设先进集体4个。
2、模范标兵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设模范标兵10名,每校至少推荐一名。
3、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育工作者及教师。先进个人由各校按在职教师5%的比例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对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认识清楚,把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研究,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因校作为,落实责任,提供保障,并投入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创造性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2、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在活动中能够认真组织本单位(学校)教师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培养和选树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师德水平明显提高。
3、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的现象。学校在师德行为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模范标兵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师德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在职教师。
3、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无违反师德有关规定、教师“七条禁令”的现象。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先进集体、模范标兵和先进个人均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逐级报批的办法产生。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的典型性、模范性和先进性。
1、个人申报。由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学校申报,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
2、民主推荐。各单位认真组织学生、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测评,初步确定对象,然后集体评审确定上报人选。拟上报的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公示。
3、公开评审。区教育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并到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实地调查,核实相关事迹。根据事迹和调查情况确定人选,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四、表彰奖励
对于评选的师德师风先进集体、模范标兵和先进个人,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并组成师德师风报告团在全区进行宣讲,同时择优推荐出席市师德师风标兵及先进个人。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务于
2、此次表彰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希望各单位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上报的先进单位、模范标兵和先进个人要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上报的材料要准确、详实,严防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取消其评选资格。
3、各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按照要求的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引起上访及其它问题,将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附件:1、《龙凤区师德师风先进集体推荐表》
2、《龙凤区师德师风模范标兵推荐表》
3、《龙凤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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