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深化“三风建设”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
为推动“三风建设”(党风、政风、行风)深入开展,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开展深入“三风建设”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8年7月16日开始,到各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 加强“三风”建设情况。
2.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情况。
3.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重点是招生、分班、排座)
4.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情况。(重点是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情况)。
5.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
三、 检查方式
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属高中采取单位自查,市教育局抽查方式。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自查与到校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
四、 检查办法
采取听学校领导汇报、检查组对个别问题进行质询、查资料等试进行。学校领导汇报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五、 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专门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广旭
副组长:王宝君
成 员:付振山(规范办学行为)
刘雅利(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
李海滨(三风建设总体情况)
孙桂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唐连柱(全面推进校务公开)
六、 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 各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属高中于7月2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电子稿)。报材料邮箱:dqjyjjjs@163.com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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