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07年大庆市中小幼师生文艺比赛须知
一、各参赛选手具体序号见大庆市教育网文件通知栏比赛参赛登记表(http://www.edu.dq.hl.cn/)。实际比赛顺序现场确定。
二、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比赛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和家长可以现场观看比赛,对评分有疑议,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监审组(由纪检人员和专家组成),由监审组负责解答。
三、为确保比赛按时顺利完成,在参赛选手演唱、演奏中,若评委能明确判定选手水平后,可以随时终止选手表演。
四、任何人不得在比赛中干扰评委打分,或影响其他选手比赛,如违反赛会纪律,取消其当年比赛成绩,并取消下一年比赛资格。
五、比赛成绩确定后,在大庆教育网上公布。
六、各单位指导教师请于2007年11月25日持获得一等奖选手的参赛卡和一张一寸照片到市教育局207室办理艺优证,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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