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推进龙凤区基础教育的深入改革和快速发展,引导和激励各中小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每一名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依据《黑龙江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等稳步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目的
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提高教育检查评估的质量,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布置安排,得以贯彻落实,使各校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在区教育局的直接管理和进修校的业务指导下,健康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督导评估办法
今后区教育局将本着多指导、多服务、少检查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各类检查评比评估等工作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做到目的明确,保证质量,力求实效,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进行。
(一)全区中小学督导评估(即以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每两至三年进行一次,(学校自检整改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大约在当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由各校自检整改阶段,填好相应表册,上交自检报告和自检评估得分表,10月11日至11月30日为督导评估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0日梳理总结阶段。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对学校工作作出综合全面的科学判定,督导评估自下而上进行,由学校自评,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复评。
(二)每年结合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区教育局工作实际,对各校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具体内容将在每年区教育局工作计划和区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中下发。
(三)组织准备
1、成立龙凤区中小学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占军 赵俊发
副组长:吕从旭 姜海峰 张玉勇
组 员:姜师贵 刘夏香
2、成立龙凤区中小学督导评估专家小组人员待定。
3、各校成立自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吸收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参加。
4、组织学习,无论是学校自评小组,还是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小组,都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目的、内容、标准及指导思想,熟悉掌握具体操作办法。
5、做好人员分工
学校自评人员一般可按评估中的A级指标划分为六大项指标组,每一指标组可由1---2人负责,校型较小的学校酌情设3---4人即可。
(四)评估程序
1、学校在每年度按要求进行自评,自评时必须按C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评估,并打出分值,统计好有关数据,准备好有关资料,写好自检报告。
2、区督导评估工作组提前准备好各种调查用表,测试问卷卡等工作。督导工作组提前一周将有关督导评估内容和要求通知被查学校。
3、区督导评估小组一般用两天时间评估一所学校,小型学校也可用一天时间,对问题严重学校,本着为事业负责的精神,可不受时间限制,直至达到解决问题为止。
大体安排是:听取学校校长自检汇报,查看校容校貌和学校基本设施,查阅有关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对部分师生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学校课外活动,随堂听课,根据需要进行专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汇总情况和做好综合评价,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交谈反馈。
四、评估评比说明
1、由于校园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以及楼房化率以及部分配件设施等均不是校长可左右的,因此,督导评估这一项各校仅提供详实数字即可,不列入评比标准。
2、由于我区中小学尚未达到真正的均衡发展,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一个方案两套标准予以评估。
所谓两个标准即农村学校和城里学校分开评估,小学和中学分开评估。
由于区三小学和区六小学座落在农村,因此这两所学校列入农村小学评估,向阳学校中学规模较大,但重头仍在小学,中学只属农村戴帽初中,因此该校列入农村小学范畴评估,龙凤镇一中虽属农村学校,但是一所独立的初中而且各种条件也与其他中学较均衡,因此中学评估不分城乡。
3、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后,学校认为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是否复评,由评估领导小组裁定。
4、评估工作小组在对被评估学校评估拿出意见后,待全区评估后,还要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区教育局、区政府拿出综合评估意见,综合评估意见要在量化打分的基础上,对所有学校给予一、二、三类校和不合格校的认定。此项认定一般有效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提前免去认定。
5、被认定学校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颁牌。下一次评估后等级有变动将及时更换。
6、对不合学校由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警告,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提出给予学校校长相应处分的建议。原则上本着治病救人的政策,第一次评估,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整改,第二次评估如没有起色,或还有所下降,建议校长提出引咎辞职,如有重大责任者,建议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各中小学被评一类校者,均给予物资奖励,农村小学由于学校多奖励可适当放宽到二类校。
8、各类校标准均按省标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等稳步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目的
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提高教育检查评估的质量,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布置安排,得以贯彻落实,使各校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在区教育局的直接管理和进修校的业务指导下,健康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督导评估办法
今后区教育局将本着多指导、多服务、少检查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各类检查评比评估等工作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做到目的明确,保证质量,力求实效,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进行。
(一)全区中小学督导评估(即以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每两至三年进行一次,(学校自检整改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大约在当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由各校自检整改阶段,填好相应表册,上交自检报告和自检评估得分表,10月11日至11月30日为督导评估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0日梳理总结阶段。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对学校工作作出综合全面的科学判定,督导评估自下而上进行,由学校自评,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复评。
(二)每年结合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区教育局工作实际,对各校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具体内容将在每年区教育局工作计划和区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中下发。
(三)组织准备
1、成立龙凤区中小学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郭占军 赵俊发
副组长:吕从旭 姜海峰 张玉勇
组 员:姜师贵 刘夏香
2、成立龙凤区中小学督导评估专家小组人员待定。
3、各校成立自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吸收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参加。
4、组织学习,无论是学校自评小组,还是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小组,都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目的、内容、标准及指导思想,熟悉掌握具体操作办法。
5、做好人员分工
学校自评人员一般可按评估中的A级指标划分为六大项指标组,每一指标组可由1---2人负责,校型较小的学校酌情设3---4人即可。
(四)评估程序
1、学校在每年度按要求进行自评,自评时必须按C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评估,并打出分值,统计好有关数据,准备好有关资料,写好自检报告。
2、区督导评估工作组提前准备好各种调查用表,测试问卷卡等工作。督导工作组提前一周将有关督导评估内容和要求通知被查学校。
3、区督导评估小组一般用两天时间评估一所学校,小型学校也可用一天时间,对问题严重学校,本着为事业负责的精神,可不受时间限制,直至达到解决问题为止。
大体安排是:听取学校校长自检汇报,查看校容校貌和学校基本设施,查阅有关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对部分师生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查看学校课外活动,随堂听课,根据需要进行专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汇总情况和做好综合评价,与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交谈反馈。
四、评估评比说明
1、由于校园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以及楼房化率以及部分配件设施等均不是校长可左右的,因此,督导评估这一项各校仅提供详实数字即可,不列入评比标准。
2、由于我区中小学尚未达到真正的均衡发展,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一个方案两套标准予以评估。
所谓两个标准即农村学校和城里学校分开评估,小学和中学分开评估。
由于区三小学和区六小学座落在农村,因此这两所学校列入农村小学评估,向阳学校中学规模较大,但重头仍在小学,中学只属农村戴帽初中,因此该校列入农村小学范畴评估,龙凤镇一中虽属农村学校,但是一所独立的初中而且各种条件也与其他中学较均衡,因此中学评估不分城乡。
3、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后,学校认为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是否复评,由评估领导小组裁定。
4、评估工作小组在对被评估学校评估拿出意见后,待全区评估后,还要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区教育局、区政府拿出综合评估意见,综合评估意见要在量化打分的基础上,对所有学校给予一、二、三类校和不合格校的认定。此项认定一般有效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提前免去认定。
5、被认定学校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颁牌。下一次评估后等级有变动将及时更换。
6、对不合学校由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警告,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提出给予学校校长相应处分的建议。原则上本着治病救人的政策,第一次评估,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整改,第二次评估如没有起色,或还有所下降,建议校长提出引咎辞职,如有重大责任者,建议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各中小学被评一类校者,均给予物资奖励,农村小学由于学校多奖励可适当放宽到二类校。
8、各类校标准均按省标准执行。
龙凤区教育局
龙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OO五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