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对全省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庆政教督[2002]10号
关于转发对全省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全省市(地)、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督导评估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此通报详细分析了我省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情况,总结了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对今后我市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黑政教督[2002]4号
关于全省市(地)、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的通报
各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企业总局(局)办公室:
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团下发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01]5号)的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黑龙江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人员对绥化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农垦总局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学队伍建设和近一年来的教育督导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还结合其它工作对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等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检查。总体上看: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依法治教"和教育行政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加强了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主要体现在:
一、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总体上得到加强
这次机构改革,各地在机构精简、人员压缩情况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督导的重要作用,教育督导机构得到充实调整。各市(地)和96%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得到保留,有些市、县教育督导机构得到加强。如佳木斯市、绥化市、双城市、黑河市瑗辉区等,人员增加、职级相符,职能强化。全省各市(地)、县(市、区)新任命的各级教育督导室主任绝大多数职级相符,新调任的各级督学学历、学识上有明显提高,在年龄上有较大下降,多数市、县的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了同级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改革后的各级督学显示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奋发努力的工作热情。
二、教育督导机构办公条件及经费基本得到保证
全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都设在同级教育局,与同级教育局合署办公,同属一个党委。在办公室安排和各种办公条件配备上与各级教育局同职级相同。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市为教育督导室配备了工作用车;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大庆市等还拨给教育督导室专项工作和奖励经费。佳木斯市、鹤岗市、绥化市、黑河市等市和农垦总局以及绝大多数的县(市、区)都对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给予倾斜,采取"实报实销,优先安排"的办法。在工作用车上与教育行政共用并保证用车。所有市(地)和大部分县(市、区)教育督导室配备了现代办公设备,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工作条件上的改善和经费的保证使教育督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在各级督学人员调配上严格把关,使督学队伍的素质有明显提高
各级政府按国家和省发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新调配的督学,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认真的考察,对不符合督学任职条件的坚决不予安排。黑河市瑗辉区还做出督学调配"五不准"规定,即:没有一定基层工作实践经验的不准;业务不精通,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不准;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履行职业道德不佳的不准;不是大学本科学历的不准;不经过教育法律法规培训的不准。各地十分重视对新选配人员的培训工作,除给予经费上的保证,参加国家、省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外,都开展了各种形式培训、研讨、自学等活动。今年省级培训参加人员达300多人,是历史上培训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所有市(地)督学人员和90%以上县(市、区)督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了对"两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积极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城乡逐校进行指导检查。经过多年努力,使全省95%的县(市、区、企)先后通过了国家和省政府的检查验收。二是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素质教育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素质教育评估方案和标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鹤岗、七台河等市(地)有计划地对不同层面的学校进行素质教育评估,绥化市教育局启动对普通高中办学情况的综合督导评估。这些督导评估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整体办学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督政"工作成效显著。各极督导部门紧紧围绕贯彻《义务教育法》,积极开展了对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等方面督政工作,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健康发展。"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佳木斯市现场会议后加快了落实的步伐,鸡西市九个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校长、教师管理权限全部上收到县(市、区)。黑河市七个县(市、区)也全部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91.5%的县(市)区实现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牡丹江市几年来坚持开展"兴乡奠基"工程和建设教育强乡(镇)工作,市财政每年拿出十万元做为奖励基金,有力地推动了乡(镇)教育水平的提升。哈尔滨市几年来拿出几十万元奖励"督政"中涌现出教育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的有功人员。四是开展了专项督导评估。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督导团的要求和我省教育的实际,对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了专项督导,先后对制止乱收费、"减负"、"控辍"、学校安全、校本培训、师德师风建设、德育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促进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规范了办学行为。大兴安岭地区坚持开展"阳光工程",全地区捐资金额达196万元,帮扶11792名贫困生。该地区住宿生和住宿特困生持证每月得到50元和150元的助学补助,使一大批贫困生免于失学,全区初中年辍学率降到0.5%。黑河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控辍"工作领导,市委书记于晓东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韩伟副书记主持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控辍"工作。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做出部署,全市共结成帮扶对子5100对,使2101人重返校园。为加强教育事业的行风建设,重塑教师形象,鹤岗市开展了以师德师风为重点的三项督导检查。五是哈尔滨市、佳木斯、七台河等地把民办学校的督导检查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引导民办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之得到有序健康的发展。
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将教育督导机构视为教育行政的内设机构,将教育督导工作放在可有可无的地位。
二是少数县(市)、区督导机构不健全、督学人员少,影响了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个别地方在选配督学人员中还存在把关不严现象。有的地方仍然将教育督导室做为安置人员、养老的地方,做为解决干部级别待遇的地方,做为干部过渡中转的地方,严重地影响督学队伍的质量。
四是有的地方不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督学督政工作没能很好地开展。
为建设好全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要继续提高对教育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于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地健全和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使我国的教育由原来的"决策-执行-检查"的管理程序逐步变为"立法-执法-监督"的程序,这是我国走上"以法治教"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组织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中国教育与世界教育对接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站在教育发展战略地位高度来认识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好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
第二,要继续搞好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的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一是全省市(地)、县(市、区)必须建立政府教育督导室,尚未建立督导室的地方要尽快建立起来,农垦、森工、铁路等大型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教育督导机构;二是根据黑教委督联字[1998]43号文件精神:市(地)教育督导室专职人员编制为3-5人;县(市、区)教育督导室专职人员编制为2-4人。 对人口较少的林区和矿区必须配备1名专职督学。各市(地)、县(市、区)要尽快地配齐人员;三是要严把教育督导人员选配关。一定要将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懂教育理论和管理,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教育督导队伍中来。下级教育督导人员的选配要征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同意才能调配,并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四是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一定数量的兼职督学和特邀督导员;五是各市(地)、县(市、区)的督导室主任和副主任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同等级别。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督导室主任职务的,必须设1名专职的副主任负责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六是要注意改善教育督导的办公条件。各市(地)应庆给教育督导室配备工作用车。各县(市、区)要保证督导工作用车。各市(地)、县(市、区)都应设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保证教育督导所需经费。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要配备微机,尽快实现微机管理。
第三,要继续发挥好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有效地督导检查,依法治教,规范办教、办学行为;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的"两基"工作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评估、检查,不断推动"两基"工作的开展与提高;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检查并提出处理解决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支持教育督导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校评估工作,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
要树立督导部门督导评估的权威性,要把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单位、领导干部评优选模、晋级提职等重要依据。凡教育督导评估达不到先进行列的单位,其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其领导干部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OO二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