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关 职 能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委组织和全面管理工作,主管财务、招生、人事劳资、经费分配、人员编制、调配及培训工作。
3、领导本区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区属区辖学校及所属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性的问题。
4、代表区政府对各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5、负责校、产、办、后勤、纪检、安全等常务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政务、事物工作,负责党务、文书、信访、计划生育、妇联、人事、工会、劳资、职称评定等工作。
6、负责初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和设置、停办的审批;组织中小学的招生和派遣师范院校毕业生;指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情况。
7、提出教育经费的筹措计划;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审批乡镇教育费附加征收方案和决算;检查和监督教育事业费的使用;组织推动全区改善办学条件。
8、按规定任免区属学校领导干部和乡镇中小学校的校长、副校长;负责办理学校人员编制、调配和教师的自然减员补充;负责小学、初中教师和一般干部的培训进修;考核中小学教师,审定中学二、三级教师和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职务。
9、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与群团工作,指导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区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管理成人高校的函授、自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11、负责管理教育局及教育系统的经费收入、支出、监督审核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




